广州各个区域办理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许可(含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设)的审批条件和要求都略有不同,具体可以参考一下。
一、黄埔区
1、审批条件
(一)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二)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业务;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目前要求场地是商铺和办公用途;其他不行。面积没有特定要求,但要有展示售卖书籍的设施。
3、按照租赁合同期限批复证书时限,最长不超过5年,最短不能少于1年。
4、法人本人自有物业可以提供房产证,临时场地证明不行。租赁场地一定要提供经房屋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租赁合同复印件
5、咨询电话:82110150
二、荔湾区
1、受理条件
(一)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二)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业务;(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场地要求是商业或者办公都可以,面积没有特定要求。
3、法人本人自有物业可以提供房产证,临时场地证明不行。租赁场地一定要提供经房屋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租赁合同复印件。
4、咨询电话:81002904
三、白云区
1、受理条件
(一)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二)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业务;(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用途:厂房、办公、商业都可以,住宅不行。面积:要50平以上,但现在放宽松了,不用50平也可以办理。
3、地址资料:前提要有房产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要有这其中之一才能往下审核资料),前提资料有了之后还需要有的场地资料是租赁合同+临时场地证明/租赁备案证明。
4:咨询电话:36476031
四、天河区
1、受理条件
(一)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二)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业务;(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场地要求是商业或者办公都可以,面积没有特定要求。
3、场地资料:A:房产证+租赁合同+租赁备案证明 B:临时场地证明+租赁合同+租赁备案证明
4、咨询电话:38622172
五:海珠区
1、 受理条件
(一) 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二)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业务;(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 场地面积没有要求,用途必须是商业用途
3、 场地资料:房产证/临时场地证明/租赁备案证明+租赁合同
4、咨询电话:89088116
六:越秀区
1、 受理条件
(一)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二)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业务;(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用途:商业用途 场地面积没有要求,但是不能太小
3、场地资料:A:房产证+租赁合同+租赁备案证明 B:临时场地证明+租赁合同+租赁备案证明
4、咨询电话:83268483
七:番禺区
1、 受理条件
(一)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二)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业务;(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面积没有要求
如是办公用途,就需要临时场地证明(住改商版本)+租赁备案证明+租赁合同
如是商铺/铺位,就需要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备案证明+租赁合同
3、咨询电话:84628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