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有限责任公司(含合伙企业)注销流程
发布时间:2019-11-11
广州耀云企业管理有限整理了关于广州有限责任公司(含合伙企业)注销流程:
1、清算备案
有限责任公司(含合伙企业)注销流程
1、清算备案
请于股东会决议做出之日起10日内前来办理注销备案。
所需提交材料:
a)清算备案申请表、 委托书;
b)股东会决议(内容要点如下);
同意公司停止一切经营活动, 进行清算备案, 同意注销本公司;
同意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清算组成员为某某某 ,其中, 负责人为某某。(注: 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可聘请其他人,但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负责人一般为法定代表人, 也可为清算组其他成员; 决议需全体股东签名; 决议签署10日内有效。
c)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
2、登报公告
拟注销公司 (含已吊销, 现需办注销的公司 ) 需在清算组成立之日起60日内于本地公开发行的报纸 (例如: 羊城晚报、 广州日报、民营经济报等) 上刊登清算公告,并妥善保存公告刊登报纸,以备注销时提交;
3、办理国地税注销
拟注销公司应提交国、地税注销证明;
如无以上税种登记,请提交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无税务登记证明或者清税证明。
4、办理注销申请
请于登报45日后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所提交资料如下:
注销中请书 委托书;
清算备案通知书 (清算备案后企业收到的通知书);
登报报纸原件整版;
国、地税注销证明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 (原件请一并提交核对);
清算报告 (可于咨询窗口索取范本);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 (如非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注: 以上规范仅限一般注销流程, 如有特殊状况, 请以工商部门所要求的办理流程及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