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老板这样操作,A公司公账转钱到你公司公户,你开发票给 A,你在私户钱转给 A,那么A公账钱就出来了,但现在这样操作,风险X100,原因如下:
第一,相当于增加了公司收入,没有对应成本支出,那么公司利润就高了,增值税可以控制免税,但得多交企业所得税。
第二,四流不一致,有发票流,有资金流,没合同和物流信息,如果是货物,那么对应库存没有,如果是服务,实际服务内容和结果证明没有。
第三,账外收入容易暴露,一旦被查,老板私户资金来往证明不明确,会涉及是否是公司收入没有申报纳税,这样的情况,属于虛开发票,除了承担补税和罚款外,一旦账外收入落实,面临高额的个税补税,所以,不要帮其他人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