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13 热度:
关于明确钟村街各村(居委会)场地使用证明(住改商或非住改商)核发工作的通告
尊敬的市民:
为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服务效率,减少广大办事群众的排队等待时间,自2017年5月19月起,进驻街政务服务中心第21号窗口的安全办所办理的《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住改商或非住改商)场地证明业务已交由申请人所申请业务的驻地村居受理,住改商、非住改商场地证明必须从村居“番禺区一站式政务服务系统”开出,各部门窗口只能受理番禺区一站式政务服务系统”开出的场地证明。
5月19日至5月27日为过渡期,去村居办理和现场申请办理并行。5月29日起,窗口不再受理《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住改商或非住改商)场地证明业务。
钟村街政务服务中心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