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15 热度:
广州市前三季度新登记商事主体增速创近两年来新高,广州新公司注册及个体户注册量增速加快,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和便利化营商环境不断加强
前三季度,全市新登记各类商事主体19万户,同比增长22%,新登记商事主体增速为近两年来最高。截至2016年9月底,全市实有各类商事主体146.7万户。新登记私营企业同比增速持续加快。前三季度新登记私营企业9.9万户,同比增长33%,比上半年增速高出7个百分点,比第一季度增速高出28个百分点。住宿和餐饮业新登记内资商事主体在第二、三季度大幅增长,前三季度同比增速达85%,位居各行业首位。制造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主要行业的新登记商事主体同比增速均不同程度上扬。第三季度全市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534户,同比增长41.65%。其中,新登记亚洲地区外商投资企业408户,占新登记总数的76%。
今年以来,广州市工商局以商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着力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和便利化营商环境,取得显著成效。
大力压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在2015年压减115项基础上,今年再压减4项并重新调整分类、表述,不再将“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保险经纪机构”、“保险代理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保留为前置审批事项。目前仅保留11项,两年来整体压减比例超过90%。我市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营造有利于创业创新的市场环境方面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放宽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条件。印发《关于进一步放宽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条件的意见》,放宽“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条件,对“一址多照”不再设定投资关联关系、位于专业园区内的限制,适用范围由企业扩展到全部商事主体。同时,列明六类特定场所的经营场地使用证明材料,简化场地登记要求。对经营场地属于住宅,申请人从事无污染、无安全隐患行业的,经利害关系人同意后,当地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等部门(单位)出具的场地使用证明,可作为经营场地使用证明材料。
下放企业登记审批权限。重新明确市区两级企业名称登记审批权限,将电信、电力等类型内资企业及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下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等登记审批权限下放到区。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由申请人自主选择到市工商部门或各区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同时,对于未获得工商总局外资登记管理授权的区,除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措施及法律法规规定由市级部门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委托企业所在的区进行注册登记。
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登记制度。改革后,申请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暂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只需向工商部门“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无需另行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同时,实施工商登记“全城通办”,打破工商登记区域限制。
在全国率先实现电子营业执照与省、市数字证书体系的绑定和深度集成,全面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实现全流程自动化发放及公示。完成了公示版营业执照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的业务对接和信息共享,在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于电子政务、金融服务领域等方面领先全国。截至目前,已发放公示版电子营业执照21万多张。(市工商局)